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
15•【字号】江津府办发〔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
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抓好养老服务政策落地,加快建设我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方案》坚持创新发展,细化举措,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事关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百姓福祉
当前,我区人口老龄化形式日趋严重,截止2019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6
49万,占总人口的24
5%,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5
32万人,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等特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群体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
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台《方案》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国家、重庆市养老服务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区养老服务有效床位数力争达到1
2万张,社会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