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暨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公式内容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遵照国家、山西省法律体系依法推进,尊重部门管理事权与制度,构建协调、高效、可行的“多规合一”工作框架。经过批准的“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多规合一暨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将成为屯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专业规划的参考依据。摸清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用地现状情况、城乡规划和用地差异及原因,提出消除规划用地矛盾的具体方案,明确各类用地管控边界,并建立综合控制线体系,实现对开发区范围空间资源的管控。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对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整体发展定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路径和发展动力进行深入研究,构建开发区协调和谐发展、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质量兼顾的整体发展格局以及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总体发展蓝图。第2条指导思想落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造传统行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并积极培育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推动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协调发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坚持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完善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体系,推动发展一体化、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屯留县煤炭资源型转型。有效推进资源产业的技术进步、产业链整合和生态环境的治理,促进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同步快速提升。第3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11月26日)《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9年7月1日)《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3]119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144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14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山西省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标准》《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调整》《山西长治上党城镇群(1+6)规划(2011-2030)》《设立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屯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屯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4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第5条规划层次和范围本次规划按照“一园两区”的模式进行规划,两个园区分别位于余吾镇、渔泽镇两个乡镇,总规划面积31.22平方公里。余吾镇工业园区四至为东至余吾辛村,南至红官线、西至695县道(老柳线)、北至余吾镇西邓村,范围面积5.36平方公里;渔泽工业园区四至为东至渔泽镇与长治郊区边界,南至国道G309以南1公里、西至太长高速(G55)、北至省道S228(黄碾龙泉线),范围面积25.86平方公里。第6条开发区定位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定位为:长治市省级开发区标杆、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第7条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8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3%;远期(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0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5%。(2)社会文化发展目标实现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城乡居民增产增收,使人民都达到小康水平,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产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3)资源与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至2030年,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低于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