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
29•【字号】咸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
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鄂交发〔2021〕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综合衔接顺畅、安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运转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具有咸宁特色的高质量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农村路网更加畅通
实施农村公路骨干网畅通工程、基础网连通工程、老旧路提升工程,具备条件的乡镇实现双通道连通,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70%以上
管养体系更加高效
农村公路“路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