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咸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鄂交发〔2021〕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综合衔接顺畅、安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运转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具有咸宁特色的高质量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农村路网更加畅通。实施农村公路骨干网畅通工程、基础网连通工程、老旧路提升工程,具备条件的乡镇实现双通道连通,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70%以上。2.管养体系更加高效。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成,管理、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修复性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比例达到30%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5%以上。3.客货运输更加优质。农村公路客运、物流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行政村通客车保持率100%,城乡客运公交化率比“十三五”末提高10%以上,创建2个以上省级全域公交示范县。积极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4.农村交通更加安全。实施“三年消危”行动,完成全市第一批普通公路526座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工作。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向不通客车的村道延伸,进一步改善通乡村旅游景区公路安全条件,同交通安全短板相结合,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5.示范创建更加全面。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二、建成广泛覆盖、内联外通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在尽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做好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牢牢抓住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的新机遇,着力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加快形成广泛覆盖、内联外通的农村公路网。(一)实施骨干网畅通工程。加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中小城镇和特色村庄等公路建设,实施重要县乡道改造升级。推进尚未实现双向连通的乡镇二通道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二通道连通。(二)实施基础网连通工程。推进农村公路进一步向自然村(组)延伸,实施行政村对外连接、自然村间连接、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农村公路穿村路段等项目建设。(三)实施老旧路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及破损路段的路面改善,推进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四)实施危旧桥改造工程。大力开展“三年消危”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