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第2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1
罗马法的源头:习惯法①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期②原因: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③缺点:A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罗马法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B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往往因循旧例裁判,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罗马法的发展:成文法①时间: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②标志:《十二铜表法》③原因:A根本原因: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B促进因素: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④历史意义: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他内容相当广泛,法律条文也比较明晰,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罗马法的进一步发展: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①时间:公元前3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②定义: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③原因:A根本原因: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B促进因素:罗马的对外扩张〈1〉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
〈2〉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的扩大,也引起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④公民法和万民法差别的消失:A时间:3世纪初(罗马帝国)B原因〈1〉根本原因: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2〉促进因素:为了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
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原先的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了实际意义
罗马法的完善:①时间:3世纪末至4世纪初(罗马帝国)②标志: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民法大全》③历史意义:它是罗马法编纂的结晶,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二、罗马法的只要内容和作用1
罗马法的分类①含义:A罗马法(狭义):仅指罗马公民法B罗马法(广义):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制度②形式:习惯法和成文法:③整体结构:A公民法: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