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中幸福感的培养一、幸福是主观感受的动态发展首先,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
简单地说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由于感受到人生价值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心理学上的幸福是指人类个体认识到自己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是由需要(包括动机、欲望、兴趣)、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诱因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心理状态
[1]通常情况下对它的评定主要依赖于行动者本人内在的,而不是他人或外界的准则,是自我完善的心理体验,所以心理学专业术语中就有“主观幸福感”一词
对于课堂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开展教育的骨干力量来说,要努力寻求课堂教学对学生自身有意义的建构方式,关心隐蔽于各种理性知识及科学方法论的最深处的基础,即“意义”,引导学生过一种幸福的生活,而不仅仅满足于对学生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能力的锻炼以及行为的控制
其次,幸福是一种动态发展的过程
幸福作为人们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不是评价生活中某一偶然因素引起的暂时的愉快和满足,而是对生活的一定阶段或者全部生活作出的总的评价,“幸福之所以比快乐要稀少得多,不是因为获得幸福需要更艰难的努力,而是因为人们在大多数时候没有采取能够获得幸福的行动方式”
[2]因而幸福的概念是和人的生活意义紧密联系的
人类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一部自觉追求幸福的能动实践史
二、传统课堂教学对提高学生的幸福感受力的忽视以前,在知性论思维下,课堂教学所遵循的哲学思维乃是“外求”和“外灌”的一种知识性传输式,只注重用客观的外在标准要求学生,而忽视了学生在这一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和内心感受,只重结果不管过程,即“以课程的方式灌输给学生,或教条地遇到学生以相同的模式对待和处理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脱离了学生丰富的生活环境和心理问题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及个体差异性,更忽视了学生的成长前能和主体能动性”
[3]而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