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内容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宣誓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政府,忠于人民,依法行政,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斗。(赣人字2004第82号,P81)干部出生日期认定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组通字2006第41号P22)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外商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以上党委组织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人办函2002第51号P42)年休假带薪休假规定:一、工龄1-9年,年休假5天,二、工龄10-19年,年休假10天,三、工龄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国务院令514号)事业工作人员抚恤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自2004年10月1日起,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40个月抚恤。(人社部发2008第42号,P5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处分管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可以参照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自2007年6月执行。(国人部发2007第152号P316)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自2009年1月执行。(人社部发2008第88号P211)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奖励:1、嘉奖三等功。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2、二等功。地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3、一等功。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4、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表彰。奖金:嘉奖800元,三等功1500元,二等功3000元,一等功6000元,荣誉称号10000元。(中组发2008第2号,P70)公务员调任解释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有关调任规定见赣组发2008第6号P85项目内容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培训:1、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上级人事部门组织)2、任职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培训。(组织部门组织)3、专门业务培训:对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人事部门组织)4、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中专任命办事员;大专和本科任命科员;硕士学位任命副主任科员;博士学位任命主任科员。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中组2008第20号P110)公务员申诉公务员对涉及的本人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申诉:1、处分。2、辞退或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比例公务员退休比例:1、工龄20-29岁,80%。2、工龄30-34岁,85%。3、工龄35年以上,90%。(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计算比例)。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计算,比例同上。技工、普工按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计算,比例同上。行政处分种类行政处分种类:1、警告(处分期6个月)。2、记过(1年)。3、记大过(1.5年)。4、降级(2年)。5、撤职(2年)。6、开除。党纪处分种类党纪处分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党、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的处理赣纪发2002第7号P581、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2、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与职务有关的错误,确定不称职(不合格),因其他错误,只写评语不定等次。3、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4、留党察看处分,当年不称职(不合格),第二、三年年度考核,只定评语不定等次。5、开除党籍,当年不称职(不合格),第二、三年年度考核,只定评语不定等次。双重处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