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教师职业最基本的原则和内在要求。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重任以前,你自己是否造就成了一个人,是否是学生心中的模范。”一个合格的公民的道德底线,是不做伤害他人的事,而一名合格教师的道德底线,就是为人师表。为人师表也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幼儿教师的角色定位。在教师职业中,幼儿教师的工作具有特殊性,同样是面向人的工作,但面对的是如此单纯、稚嫩的个体。学前期的儿童好奇心强,好模仿,易受教师的影响。对教师无限信任和尊重,幼儿教师需要投注更多的责任心、耐心、细心和包容心给幼儿更悉心的呵护与关爱,勇聪明才智和人格力量来感召和影响他们。要取得这样的工作效果,不单单取决于教师的知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更要取决于教师的世界观、儿童观和道德面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指出,幼儿教师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幼儿教师的言行举止就是无声的命令,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才能更好地达到育人的目的,实现“教育无痕”的效果。第一节幼儿教师的专业形象所谓专业形象,是指专业工作中面向公众所树立的印象,它可通过专业工作者的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反映出基本的专业态度、技术与技能。俗话说“塑形美身、塑格美心”,一个人的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就应当从外在修饰做起,使外表反映心灵,以形象影响幼儿。幼儿教师规范的行为方式应当把品质修炼与仪表修饰相结合,达到内外兼修的和谐统一。一、幼儿教师的仪容仪容是指一个人的外观与外貌,是个人形体的基本外观,重点是人的容貌,包括头发、面容、手部和腿部等方面。仪容美不仅是一种直观的印象,更是教师仪表风度、举止、语言和内心精神世界的综合体现,也是个人修养的标志。幼儿容易被美好的事物所吸引,天生具有憧憬美好事物的倾向。要吸引孩子的目光,幼儿教师需要更注重自己的形象。如果教师拥有富有阳光气息的装束、活泼端正的举止幼儿必然会感受到教师亲切的慈爱、朝气活力,从而亲近、欣赏甚至仰慕的情感,就能传递给孩子、家长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印象。(一)头发的基本要求幼儿教师应重视头发的养护、清洗和修饰,做到勤于梳洗、认真修剪,保持头部的干净整洁,没有头皮屑,没有异味。在发型的选择上,不标新立异、随心所欲,既彰显教师个人的职业特点,又与脸型、性格、体形、年龄、性别、场合相吻合,做到美观大方、自然得体。具体来说,女教师的头发应该前不遮住眼睛,后不披肩随意披散。从卫生及便捷的角度,超过肩的头发应束起或盘起,否则在分发幼儿餐点的时候头发容易掉落,带领幼儿进行户外体育活动的时候也不便于活动。(二)面部的基本要求幼儿教师要近距离地和幼儿接触,甚至还可能触碰到幼儿的皮肤,因此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注意面部的修饰,做到勤洗脸刷牙,使面部干净清爽,鼻孔干净耳朵内外干净,无汗渍、油污,无泪痕,无其他不洁之物,并做到口气清新。幼儿教师根据实视力需要是允许佩戴眼镜工作的,但眼镜必须端正,洁净明亮,在工作岗位是不宜戴墨镜、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我们赞成女幼儿教师化妆上岗,通过一定的美容用品修饰自己的仪容,美化自我的形象,但化妆应清新自然、大方淡雅,与个人肤色、服装相匹配,提倡淡妆,切不可浓妆艳抹、香气四溢。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幼儿教师不宜在工作岗位当着幼儿化妆或补妆,否则容易引起幼儿的模仿。(三)肢体修饰的基本要求肢体修饰主要体现在手部和腿部。幼儿教师手部干净非常重要,要勤洗手,勤剪指甲,不要无故蓄留长指甲。腿部要求保持清洁卫生,勤洗脚,勤换鞋袜,并做到脚无异味,教师尤其要注意夏日不宜穿超短裙或短裤,注意腿部和脚部的遮掩二、幼儿教师的仪表仪表美不仅展现了一个人的精神气质、外贸表现,更向他人传递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审美情趣和文明程度。仪表的主要内容为着装,教师的着装应追求高雅、整洁的效果,体现职业应有的特点和美感,进而达到“亲其师、信其道”的目的。而幼儿教师因为其职业的特殊需要,最好还具有活泼、活力、亲和的效果,在服饰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