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导航>招标中标>招标公告索引号410000/2015-00248发布单位公开日期2015042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第1-5、8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南县至益阳(简称“南益”)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744号、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4】3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沅江、大通湖、南县境内,全长86.368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第1-5、8标段施工,共6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第2-5、8标段计划工期30个月,第1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年。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申请人一般只能获得一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AA级的申请人,可在下一信用评价期限内每次投标给予增加一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机会的奖励;对最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申请人,可在下一信用评价期限内给予一次投标中增加一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机会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后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总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申请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分类资格预审,随机分配标段,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嘉雨路128号广信大厦1016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资审意向函(按附件1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具有2个标段资格预审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份数的资格预审文件,最多递交2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土建Ⅰ类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土建Ⅰ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