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会议安排,现将XX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XX年是备案审查制度取得新发展的关键一年
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中增加“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并将其作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与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紧密配合,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基本情况(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和省人大备案审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在多次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对《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修改
办法结合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对上位法有关规定予以细化,界定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完善备案审查职责分工,将市监察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范围,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备案审查全覆盖
办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二)备案工作情况1
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
XX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纸质两种方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规范性文件共6件,没有收到修改意见,均予以备案
规范性文件接收备案情况
XX年,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92件,其中地方政府规章1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67件
经审查,除个别文件存在文字表述不当外,未发现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