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作者:苏涛第二章公司法例:鹏飞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明(该公司经理);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100万元
公司可以为全体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
公司成立后,有两项对外投资行为:1、与零州公司一起合伙联营,出资50万
2、与加州公司投资兴办路由有限公司,出资120万
3、公司还为股东张力提供担保20万
问:1、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2、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3、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案1、公司章程约定第一项合法;第二项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和100万限额合法;但为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不合法
2、公司对外投资不合法之处:进行合伙型联营
承担无限责任
3、程序: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鉴于经营状况不景气,同年6月,服装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
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张,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10万元
但凯丰服装厂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
故凯丰服装厂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服装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服装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吴某和服装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答案:(1)凯丰服装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