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中的土地问题从精耕细作的古代农业到领先世界的古代手工业,是经过几代几十代中国人的努力和超凡智慧的结晶,这里面包含了许多代中国人的心血和汗水
从刀耕火种到石器初耕阶段转变到青铜耕具,一直发展到“铁犁牛耕”这种传承至今的先进方式
而农业的发展也逐渐导致了社会土地所有形态的变化,原始社会的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正如中国现代的集体公有化“公社”制度极为相似,直到夏商周时期,土地才归国家所有,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正所谓“溥(pu)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种社会土地分配方式直接引出了“井田制”的形成与发展(井田制:周行彻法,当为兼行贡、助两法
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
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
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古时实行易田制(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
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
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
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这种社会土地的形态与今天的土地配发很相似,都是以土地属于国家,同样不可买卖,只是社会不再像以前一样剥削,而是由农民自由耕种,也说明了这种做法的科学性
直到春秋时期,同样在“铁犁牛耕”的发展下,出现了许多私田,私田主隐瞒不报加上战乱不断,耕作劳动力的不断减少,这种井田制走向瓦解,而就在这时一件事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公元前594年,鲁国首先规定不论公、私田地都要按亩纳税,这就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