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4年10月22日制定,2016年4月22日第1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为了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总则。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一、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二)具体要求1.培养方案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专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学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2.培养方案要遵循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学院(系)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应为制订专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3.培养方案应符合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要做到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突出职业导向,明确品格、知识、能力等具体培养要求。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二、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根据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本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要求和特点,阐明对本专业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二)学习年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年。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三)培养方式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要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高校专业学位教育的有益经验,着眼于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突出院系特色,鼓励创新,探索多样化的培养模式。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1.积极与企业、行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探索和实施订单式培养;2/32.与职业规范教育有机衔接,探索和实施与职业资格培训“双轨合一”、课程对接的培养模式;3.邀请企业与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积极介入专业学位教育,探索和实施学校与实践部门联合培养模式;4.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合作开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探索和实施国际化培养模式;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5.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行业(企业)导师。其中校内导师负有对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引导、学业辅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等责任;校外导师负有对专业硕士研究生职业发展指导、行业(企业)实践引导等责任。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四)学分要求课程总学分按照国家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的规定或不低于32学分,以课程16学时为1学分。(五)课程设置1.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