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实行弹性工作管理制度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灵活地、自主地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
建立自主型组织结构
在这种组织结构中,为改善工作组织,组织建立弹性作制,让员工可以自主地决定工作时间,决定生产线的速度
如瑞典的VOLVO公司为发挥团队合作的效率优势,从1988年开始,将装配线改为装配岛,员工从重复枯燥的流水线上解脱出来,8-10人一组,灵活合作,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一切(包括生产时间、休息时间等)
有资料介绍,德国有25%、瑞典有20%、美国有15%的工作场所实行这种弹性工作制
工作分担方案
该计划允许由两个或更多的人来分担一个完整的全日制工作
比如,企业可以决定一周有40小时的工作,由两个人来分担
其中一个人上午工作,另一个人则可以在下午工作
临时性工作分担方案
主要在企业困难时期采用,企业用临时削减员工工作时间的方法来对付临时解雇员工的现象出现
比如,为了防止不得不解雇30名员工,企业的400名员工愿意每人每天只工作7小时,每周拿35小时的工资
弹性工作地点方案
只要员工能够完成单位指定的工作任务,以电子通讯为手段与单位沟通,单位允许员工在家里或在离家很近的其他办公室中完成自己的工作
选择弹性工作时间
欧洲一些企业规定,员工可以在第一年过完6个月后,选择自己在下一年每个月愿意工作的时间,使员工有更灵活、更自由的时间去处理个人事务或进修学习
比如说,一个全日制工作者可以选择下一年每个月工作173个小时
再比如,一个希望平均每个月工作110小时的员工,可以在一月份工作150小时,而在二月份只工作60小时,剩下的时间可以去滑冰等
核心时间与弹性时间结合
企业可以决定,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由核心工作时间(通常为5个小时)和前后两头的弹性工作时间组成
核心工作时间是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