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长石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人员及职责:校长为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负责传染病上报的管理,校医(保健老师)为学校的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传染病的义务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分级报告的内容、时限及流程:通过晨午检、因病追踪或其他方式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
(其他非传染病疫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告)(一)散发病例报告:发现散发病例,由老师督促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若确诊为传染病病例,责任报告人应向辖区医疗机构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1.报告内容:发病日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号、诊断病名等
2.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