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设,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现将《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学校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常规,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使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附件:《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1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校的常规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行政管理1、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定期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坚持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2、学校有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教育思想和学校特色的校训及校风、学风、教风的要求,发挥其对师生群体精神风貌的教育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富于激励、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学校工作科学决策、实施、监控机制,运作顺畅,执行力好。3、学校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运作机构,坚持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工会、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审2议学校工作重大决策,了解、反馈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民主管理。4、制定并实施学校近、中、远期办学规划。每学期(年)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平时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评比、有记录。建立和坚持使用《校务日志》、《教师考勤簿》、《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德育工作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工作检查考核记录》以及各种会议记录,做到各种活动、各项工作有记载,详实准确。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校级领导班子均具备国家规定相应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年龄、专业、能力,结构合理。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坚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的例会制度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能力。6、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常规工作校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廉洁高效。按规定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轮流带班值日,定点联系年级组、教研组和村小等。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对村小进行两次以上检查指导。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3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兴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8、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有档案柜和档案室,各种文书、学籍、人事、统计、报表、图书、校产、会计、教学资料等档案齐全规范、分类存放,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实行微机管理。二、教学管理9、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基本学制、课程方案和人员编制标准等规定;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各中小学校赶超或拖延教学进度、随意增加教学内容、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及要求。各学校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时、课程。要优先保证体育(与健康)课时,义务教育一、二年级每周4节,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每周3节,普通高中每周2节,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时间。确需停课或调整假日时,一天以内学校研究决定报县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须经县教育局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7小时。严禁随意增加课时或停课;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课外作业量的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当堂课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