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设,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现将《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学校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常规,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使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1牟定县中小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校的常规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行政管理1、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定期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坚持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2、学校有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教育思想和学校特色的校训及校风、学风、教风的要求,发挥其对师生群体精神风貌的教育导向作用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富于激励、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学校工作科学决策、实施、监控机制,运作顺畅,执行力好
3、学校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运作机构,坚持校务公开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工会、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审2议学校工作重大决策,了解、反馈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民主管理
4、制定并实施学校近、中、远期办学规划
每学期(年)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平时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