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3、职责:行政部负责办理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办理,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
4、离职程序4
1试用期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制度4
2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
3离职员工将《员工离职审批表》逐级报请,经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人事、经理室批准后,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4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办理,行政部负责通知总经办为其办理相关档案资料收回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款
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5离职员工需本人办理离职申请,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示
6行政部将总经理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行政部将所有资料存档
7新进员工入职员工(15)天,辞职不发放工资与任何相关学习培训费用的报销
8新进员工入职员工,在试用期辞职,不发放工资与任何相关学习培训费用的报销
5、离职管理5
1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辞而别或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公司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2员工在未发放奖金前离职的,自动失去各种奖金评定资格,离职后不再发放任何奖金
4员工申请辞职的,部门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
5有下列情况时,审批人有权不予以批准或推迟批准
6员工辞职申请时有账务未清或阶段性工作开展未完成
7员工辞职申请时,未找到合适的人做交接工作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