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慧德中盛科贸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管理,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各员工遵照执行
二、考勤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如需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管理办法:(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行政人员以考勤记录为依据,汇总成个人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个人工资计算、假期计算以及实施奖惩的依据
(2)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外出办理业务的员工必须事前向经理申明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标准工资,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员工因公出差由经理批示,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未与公司及时联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5)出差时不打招呼而办理私事者,不予报销此次出差费用,办私事时间将按照旷工处理
(6)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50元
3、迟到、早退:(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一次罚款5元;10-30分钟罚款10元;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扣除当月全勤奖金50元;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另行罚款50元;月累计超过8次,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2)因工作不能按时到公司时,员工须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钟内告知经理,否则,视为缺勤,按相关制度执行
4、旷工:(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上班者;(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者;(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者;(4)一次迟到30分钟—2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计算,3小时—5小时按旷工1天计算;(5)处罚办法:A、旷工1日,扣除当日标准工资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