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和谐社会思考**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这是我们党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新的科学论断
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应坚持的原则做出了决策部署
这是认识上的又一次大飞跃
社会和谐心向往之,要充分把握社会矛盾问题,科学构建和谐社会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现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首要的是处理好阶级、阶层关系不同阶层之间的经济地位是有差别的,有时还是有悬殊的
差别不大是正常的,悬殊过大是危险的
共和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两大对立阶级不存在了,不能再以阶级斗争为“纲”了,可这不等于没有阶级了,更不等于没有阶层了
这里重点谈阶层关系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不同阶层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
首先,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工人阶级逐渐在分化成不同的利益阶层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部分农民进入刚兴起的乡镇企业,转化为企业工人;部分农民进城后,找到稳定职业转化为市民;还有的进城后没有稳定职业成为流民性质的利益群体
“民工潮”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的一大社会现象
今后也将成为社会阶层中的一大特殊利益群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第一次将“保障第1页共7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作为社会建设内容写进党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