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抓好2024年大春生产的安排意见汇编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居民委员会:根据山东盛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法律规范,提倡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育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法律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进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进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加机制
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加,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法律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
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