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守法争做文明好少年主题班会教案教育目标: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案例分析、讨论、讲授教学方式:多媒体教学,学生主持班会筹备情况: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主分析,引以为戒。教学过程:一、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主持人甲:同学们,不认识文字的或不会学习的人现在被称为文盲,那么不懂法律的人被称为什么呢?对,是法盲。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一个人如果没有文化或不懂得学习,就会落伍于时代,成为时代的弃儿。而一个人如果不懂法,即法盲,在现代社会的处境将会更令人痛心。主持人乙: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从犯罪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我们大家不妨看几个案子:【幻灯片】四个中学生擂肥领刑四个不满18周岁的中学生何某、赵某、龚某、杨某因网络相识,经常在一起泡网吧。因沉迷网络缺钱花,便去擂肥。今年3月15日22时许,四人与潘某(另案处理)尾随市内某中学学生王某并持刀威胁,王某被迫交出手机1部及现金43元。破案后,手机追回,已退还给受害人。3月18日凌晨,四人与邢某(另案处理)在一网吧上网,见在此处上网的学生陈某和郑某有钱,便强行将2人带至一小巷中,陈某被迫交出现金44元,几人又搜身抢走陈某的手机1部。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赵某、龚某、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四人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遂分别判处何某、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分别判处龚某、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播放视频】:中学生抢劫;盗窃主持人甲:同学们若在因特网上键入“校园暴力”这一主题词进行搜索,竟然立即可以获得15800多个校园犯罪案件。【幻灯片】案件一:5月12日12时,陕西省富平县蓝光中学高一(2)班学生沈兵杰(男,17岁)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与同班同学赵燕飞(男,18岁)发生矛盾。12时40分左右,两人回到宿舍后进行斗殴,沈兵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赵某刺伤致亡。【幻灯片】案件二:7月13日1l时,湖北省利川市第五中学高二年级11班学生向平安(男,17岁)与同班同学冉咏七(男,17岁)在教室因小事发生口角并引发殴斗,向平安持刀将冉咏七刺伤后从教学楼七楼跳下,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主持人乙:纵然有再多的惋惜,三个年轻的生命也离我们而去,留给家人的更是无尽的伤痛。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实在令人触目惊心,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形式【幻灯片】校园暴力事件的形式:(1)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以暴力手段争长论短;(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6)个别学生组织同乡会或者其他,用暴力来解决相互矛盾。【播放视频】:校园暴力主持人丙:血的事实再次警示我们,我们一定要远离管制刀具。【幻灯片】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类似案件在我市发生,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管制刀具集中收缴专项行动。【幻灯片】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对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战士、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