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演进作者:原新来源:《百年潮》第11期中国实施计划生育40余年,从根本上变化了人口的发展方式和轨迹。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基本国策,作为增进人口长久均衡发展,进而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方略,对于修正人口总体失衡,并保持人口总体长久均衡发展意义重大。在宏观上,通过生育政策调节国家人口发展的速度、数量、素质、构造、分布、流动迁移等,增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互相适应;在微观上,通过调节家庭生育孩子的数量,变化延续几千年的生育观念和行为,以实现宏观人口总体均衡发展的目的。全方面、客观、公正地认识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效应,应着眼全局、着眼久远、着眼将来。看待计划生育政策效果必须遵照以下原则:一、整体性。从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来评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不能仅仅从某一种人口发展阶段产生的人口问题而割裂整体过程。二、客观性。生育水平和模式以及死亡水平和模式一旦拟定,人口便会根据本身的发展规律运行,不同发展阶段呈现不同人口特性,因果相系,而生育政策恰是影响过去我国生育率的重要因素。三、公正性。任何一项社会公共政策都是利弊兼收的,应当坚持唯物史观,系统地认识生育政策产生时代的历史环境与特殊国情,从生育政策的目的、远期效果与实际产生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关系和趋势来评判计划生育政策。四、科学性。必须通过严谨的科学研判和分析,摒弃以偏概全的狭隘评判和偏见。五、长久性。人口事件是长周期事件,对生育政策效果的认识要有足够长的观察期,必须有大尺度的时间观念和视野。追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发展相均衡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計划生育政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产生含有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和政治背景。本质上,早期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人口数量增加严重失衡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压力凸显的现实和趋势下国家所采用的人口增加控制政策。充足认识中国为什么要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还原政策产生时代的历史环境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殊国情下。根据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推算,新中国成立时的人口总量为5.42亿,总人口很快在1954年超出6亿,之后,即使经历三年困难时期的特殊历史事件,死亡率异常升高,生育率急速下降,总人口还是在1964年达成7亿以上,净增加1亿人口用时。紧接着,1969年总人口超出8亿,1974年超出9亿,平均每5年净增加1亿人口,时间比前一时期缩短二分之一,如果按照这个时期人口的增加速度,那么人口数量增加将会呈现出完全失控的局面。与人口规模急速膨胀相随着的是难以与之相适应的低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遂使快速增加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与压力快速凸显,加之受政治运动的冲击,经济社会系统几乎到了崩溃的边沿。靠近崩溃的经济加上失控膨胀的人口,形成雪上加霜的社会问题。在当时人们收入水平极低的状况下,仍然需要限制消费,进行消费管制。几乎全部商品,无论生活必需品(粮食、副食品、日用品等),亦或所谓的奢侈品(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等)均需票证限额,按人数配给。生产能力低下,生产力局限性,物质资源匮乏,人们的生育能力却发挥到了极致,妇女总和生育率水平始终波动在6上下(即相称于平均每个妇女生育6个孩子),1963年最高值甚至高达7.5,年出生人口达成2959万人的历史最高纪录。“”在经济发展长久低迷和人口爆炸的强烈反差下,国家经济脆弱到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就会大面积影响人民生存的地步。即使加速生产与限制消费仍然无法抵抗人口增加的压力,由于当时外部经济联系被封锁的国际环境,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提高经济生产规模和效能,也难以有效克制快速凶猛的人口增加态势,计划生育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成为国家人口发展政策的主导。这是一种当时历史背景下无法选择的选择。基于当时的认知,国家不仅要设法尽快变化人们的生育行为,实现少生,并且还要促使人们快速地少生,快速减少生育数量和减少生育率水平。于是,就有了自1970年代早期开始在全国范畴内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的痛苦选择,国家之痛在于迫不得已,国民之痛在于家庭的生育需求与国家整体发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