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整治取得的成就第二节“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第一节推进全域土地整治第二节统筹区域土地整治第三节完善统筹推进土地整治机制第四章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第一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第二节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第三节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第四节积极推进其他农用地整治第五章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第一节统筹规划乡村土地利用第二节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第三节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第六章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第一节积极开展旧城镇改造第二节积极开展旧工矿改造第三节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第七章加快土地复垦第一节积极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第二节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第八章土地整治资金与效益第一节资金供需第二节预期效益第九章切实保障规划实施第一节严格执行规划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四节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第五节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的精神,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编制实施《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国家土地整治战略,确定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明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国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各地大规模建设和保护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第一章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整治取得的成就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199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为了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1年,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1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不断发展,在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和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2001年以来,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276.1万公顷(4142万亩),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面积,保证了全国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超过1333.3万公顷(2亿亩),其中“十一五”时期1066.7万公顷(1.6亿亩),新修建排灌沟渠493万公里,建成田间道路460万公里,经整理的耕地平均亩产提高10%~20%,实现新增粮食产能130多亿斤,农田机械化耕作水平、排灌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促进了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的实施,保障了粮食连年增产。——优化了土地利用布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又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利用节约出来的一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壮大了集体经济;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并按有关规定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县域内调剂使用,获得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农村,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2006年以来,通过增减挂钩,实际复垦还耕面积9.9万公顷(148.1万亩),实际建新占用耕地面积7.6万公顷(113.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