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的逻辑和内涵一、债转股的逻辑和内涵债转股肯定不是把银行的贷款变成股票,银行成为股东这么简单,它背后是有一整套逻辑的。债转股的逻辑最开始是把它定位成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种方法。当一个企业借款情况非常糟糕,但还不是完全没有救,还有一定的重组价值,在一些常规的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比如说清收,处置抵押物都已经失效,直接申请破产又觉得不合算的时候就会有债转股的用武之地。企业贷款转成股权后,债权人成为股东,需要强调的一点的是股东是要履行股东职责的。所谓股东职责就是要参与公司治理,在重大经营决策上给与科学的决策,但不一定干预日常的业务。如果一个企业自己在体制上没有大的问题,仅仅是因为前期对前景产生误判,造成过度的负债,这种企业是不需要债转股的,只需要给他做一个债务重组,把债务重新安排,这样企业就可以慢慢的活过来。所以从这个角度上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适合债转股的企业是迫切需要一个新股动去整顿,修理这家公司的。然后再换一个角度。如果债转股之后,没有让新的股东履行股东权益,而只是被动持股。这样在整个这个过程之中是没有创造价值的。因为债权如果仅仅在会计上变成股权是不会产生价值的,它只是让企业省了一笔利息,而这笔利息是新的股东让渡出来的。所以整个过程中,如果单单是会计处理的话那只是两者之间利益的相互让渡,没有创造新的价值。所以如果要创造新的价值就必须有一个价值提升的环节,这个环节只可能发生在新股东入股之后对这个企业进行在治理上的一些改进,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使企业的价值提升。这个是债转股必须建立的一种认识,即债转股的核心价值是“股”这个字,而这个字的本质又是股东进行合理的干预,修理。我们看一下10月10号颁布的《指导意见》,它规定的是银行如果要做债转股,就要先把贷款转给一家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可以是银行的子公司,也可以是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其他投资机构,然后再由那家实施机构去做持股经营,最后择机退出。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举一个虚拟的例子。比如说银行有一百块钱贷款还不了,用常规的不良处置手段也没有成功,然后企业直接申请破产又觉得不太合适。这时候就可以尝试使用债转股。然后银行把这笔贷款比如说用二十块钱打折卖给了一家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完成了转股,持有了这个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这个比例也是双方靠自由溢价来谈判的。然后这个实施机构对这家企业进行了一定的修理,改善经营。后来他的经营情况好起来,比如他的股权价值有所回升,这个时候实施机构持有的股权比如说变成了五十块钱,而它的成本是二十块钱。所以这样就实现了三十块钱的增殖,这就是这家实施机构通过债转股之后获取的投资回报。二、市场上对债转股的误解。市场上普遍认为企业可以通过债转股赖账,这其实是对债转股的一种误解。通俗的讲,债转股不是免费的午餐,不是说把贷款本息赖掉了就好的。基于刚才的例子,另一个误解是银行是否亏掉了80块钱,因为100块的贷款现在20块钱卖掉,是不是亏掉80块钱呢?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有两次转让,第一次是银行把贷款按一定的折扣转让给实施机构,这个折扣有多深取决于贷款的质量,比如说贷款质量比较好的折扣就比较小。第二次转让就是实施机构把这笔贷款转换成一笔股权。这笔股权占企业的比例需要谈判,它不是按照市价定的,这笔贷款虽然是20块钱,但是实施机构和企业去谈判时还是按照100块的原值去谈的,按一定的价格折合成一定的股权后开始持股经营。对于这个例子,确实亏掉了80块钱,但它不是因为债转股亏的,而是这个企业在进行债转股之前早就亏掉的,早已不再是100块钱了。其实是和炒股一样,你100块钱买的现在跌到20,不管你割不割肉都已经亏掉了80块钱。所以银行决策很像炒股,你是想等20块钱回升还是把这20块钱割掉,债转股至少还能留20块钱,把后面的工作交给实施机构去做。股权是不用按时付息还本的,所以企业就好象就省下了一笔负债,但其实这个观点是不科学的。因为新股东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要对这个企业进行一定的改善,而毫无疑问能沦落到债转股的企业其经营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债转股本身不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风险,80块钱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