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SOP/ZZ15-614-00 制 定 人审 核 人批 准 人审核日期制定日期审 核 人批准日期审核日期颁发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管部、质控部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一个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2、适用范围:可见异物检查法3、职责:3
检验操作人员负责按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质保部负责可见异物检查法操作规程的文件审核及监督实施
1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ⅨΗ
2 简述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 眼用液体制剂中, 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 m,可见异物检查法包括灯检法和光散射法, 本药厂注射剂可见异物检查方法现执行灯检法,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本药厂有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非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4
3 操作方法4
1 检查装置a
光源无色注射剂或滴眼剂的检查,光照度应为1000~1500LX;透明塑料容器或有色溶液注射剂于光照度为2000~3000LX 的位置,混悬型注射剂和混悬型滴眼剂,光照度为4000Lx,仅检查色块、纤毛等可见异物
式样 采用伞棚式装置, 两面或单面用,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ⅨΗ
背景 为不反光黑色,在背部右侧和底部为不反光白色 (供检查有色异物)
距离 供试品至人眼距离通常为25cm
检查 应在避光室内或暗处进行
2 检查规则4
1 检查人员条件a
视力远距离近距离视力测验,均为4
9 以上(矫正后视力为5
色盲测验应无色盲
可见异物检查操作人员应经有关可见异物检查法的全面培训,能正确掌握判断标准,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方可上岗操作
2 检查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