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察工作1. 拟建工程概况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受吉林市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拟建的吉林市临江北区改造工程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拟建项目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松江西路以西。拟建14 栋高层,高 37-40 层,剪力墙结构,以及其它辅助建筑高 2-3 层,场地全面开挖,挖深12 米,地下 2 层,基础采用筏板基础。拟建建筑物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序号项目内容1 勘察目的 正确反映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为工程设计、施工提供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及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结论建议。2 任务依据 勘察合同任务内容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查明拟建场地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建议;初步查明建筑场地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各层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及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性;初步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分析其动态变化特征及对工程的影响;综合考虑影响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的各类因素,确定本工程抗浮水位;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冻胀性类别、冻胀等级;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并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初步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场地的地震设防烈度、特征周期值、设计地震分组、基本地震加速度,判明场地土的类型和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或危险地段,查明场地内有无液化土层并判别液化的可能性;提出地基基础方案建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3 依据技术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J366-200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82)《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土工实验方法标准》GB/T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