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第四节唐后期的社会矛盾和黄巢大起义一、唐后期的社会矛盾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国力大大削弱了,失去控制藩镇的力量,出现藩镇割据局面
在中央,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也日益激化,宦官掌握权力,形成南衙与北司之争;官僚内部斗争此起彼伏,形成朋党之争
与此同时,阶级矛盾逐步发展,最后导致黄巢起义
1、藩镇割据
(1)藩镇割据势力的形成
藩镇割据是从安史叛将开始的
《旧唐书 ·李怀仙传》:“怀恩私欲树党,以固兵权,乃保荐怀仙可用 ”
安史旧将田承嗣为魏博节度使,统魏、博、贝、磁、洺五州;以薛嵩为相卫节度使,领相、卫二州;李宝臣为镇州(成德)节度使,领恒、定、易、深、冀、赵等七州;李怀仙为卢龙节度使,领幽、涿、莫、瀛、平、檀、营、蓟、妫等州
“怀仙等四将,各招合遗孽,治兵缮邑,部下各数万劲兵
文武将吏,擅自署职,贡赋不入于朝廷
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
一般称作河朔四镇
后来相卫镇被魏博吞并,称河朔三镇
安史之乱发生后,唐廷开始在内地设置节度使,同时其所在地区设有采访使掌行政、财政
为加强节度使作战应变能力,758 年,唐改采访使为观察处置使,由节度使兼任,随即授予节度使便宜任命镇戍区内州县官吏,以便筹集粮饷,因而节度使逐渐兼有军民之权
安史之乱平定后,由于中央力量削弱,战时授予节度使的权力再也无法收回了,节度使镇戍区逐渐取代原先的十五道,节度使成为凌驾州县之上的一级行政机构,从而“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
《新唐书 ·方镇表》列举了42 方镇,《元和郡县志》列举47 镇,实际数目不止这些
长期与朝廷对抗的是河朔藩镇,其他地区有淄青、宣武、淮西等
在河朔藩镇中,节度使拥有军事、行政、财政权力,“自署官吏 ”,“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 ”
魏博田承嗣“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成德李宝臣“意在以土地传付子孙,不禀承朝旨,自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