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国某家公司从某发达国家进口了一批重型卡车,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发现质量低劣,各种零部件都有问题,甚至车梁发生断裂翻车等事故。为此中方派人和卡车商进行交涉。在谈判前,中方人员深入卡车使用单位,准备了商检证明,拍摄了有关事故现场损毁车辆的情况,请技术专家进行鉴定,对各项损失进行了细致而准确的统计和计算。谈判开始后,对方矢口否认汽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承认只有一些小毛病,并称“销往其他国家均无出现这种情况。而且本公司对出厂的汽车历来是严格把关的。不可能把不合格的汽车销售出去。 “并且把这种情况归结为中国的道路不平,弯道不合理上。面对对方的强硬无理的表态,我方沉着冷静,针锋相对,寸步不让。我方指出:第一,在合同当中明确指出,这批汽车专为销往中国,在中国使用而设计制造。既然如此,中国道路的状况理应引起生产商的重视, 责任不在中方。第二,对方的汽车存在着设计错误,用料不符合要求的严重问题,这都是证据确凿的。第三,倘若对方不愿意根据合同承担责任,我方只好将详细材料公之于众,让全世界来评评理,一个世界著名的汽车公司,生产出这样的汽车,是不是应该负责?在大量的证据和强大的压力面前,对方不得不同意更换所有的汽车,并赔偿几十亿元的经济损失。分析:判断、决策、说服对手等谈判中的思想、言行都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有一分事实说一分话。正如我们常说的:事实胜于雄辩。所以这种策略没有漏洞,具有难以抗拒的特点,但实施的难度很高。用最有力的、不可否认的事实来说话,抓住本质,不被假象所迷惑。案例二:上海某鞋厂,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做成一笔布鞋生意。因日方预测失误,再加上运期长,布鞋运到日本后错过销售季节,大量积压。日方提出退货,按惯例这显然是不行的,但中方原则上同意了。 中方为什么退货?1、不退货,日方有可能破产, 中方缺少一个合作伙伴。2、所有退货的费用由日方来承担。3、这批货退回在国内销售, 并不赔钱。 因为出口转内销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4、日方答应,以后再进同样的货优先考虑该厂。5、更重要的是日方一破产, 会在同行当中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中方与日方的长远合作。6、这批货退回,可以用同等货值的一批畅销货替代,交易还可以进行。由于以上六点, 中方在出口替代品时, 不但保质保量,而且按时发运,使日方赚了钱。此事在日方见报马上又有几家客户来人来函要求与中方合作。中方不但没赔钱,反而产品供不应求。而日本这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