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共五篇]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1994年以来,山西、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海南等13个省份、130多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未开展这项工作,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践办法1
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对象主要分为三类:1
财政适当补助、经费完全自理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机关、社会团体、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
机关、所有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
除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各类型的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
筹集养老保险费标准目前,各地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确定缴费标准,但由于各地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结构的差异,采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不统一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待遇计发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
待遇计发方面,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中没有对退休费计发办法进行改革
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基金拨付目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多数仍由单位发放,日常管理也由单位负责,社会化服务程度低
基金拨付方法基本上是采用“全额计算,差额结算,余额上缴、缺额拨付”办法
存在的问题政策滞后,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机关机构改革的深入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第1页共16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
如:1、乡镇聘用制干部参保前的工龄不视同参保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前的工龄可视同参保年限的矛盾;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金额与其本人缴费额度不挂钩,出现只要工龄相同都拿一样的养老金的现象;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建立个人账户,致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