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统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这是所有统计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也是我们搞好统计分析的基础。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除了需要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全体统计人的勤奋敬业之外,还必须搞好统计执法。为此,笔者就当前基层统计执法的问题与对策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一、 当前基层统计执法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不健全。规范、严格、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统计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而现有的统计法律法规,存在法律规定“软”、处罚权力“小”、查处手段“弱”的问题。法律规定“软”,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过于宏观,对政府及部门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一视同仁,难以体现实施法的特性,致使统计执法面对许多违法行为常常束手无策,难以查处。处罚权力“小”,主要体现在统计部门上,对政府及部门不能开处罚单,对企事业单位开处罚单力度不够,单位不缴罚款统计部门无能为力,缺乏行政强制手段。查处手段“弱”,主要体现在统计执法的主要手段就是罚款,而且执法程序繁琐,结案周期长,且罚款有时还不能到位。管理体制不顺畅。顺畅的执法管理体制是统计执法的关键环节。目前,统计执法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纵向分离、横向分散。突出表现在: 一是统计执法工作的“瓶颈”主要在县级,基层统计部门执法与政府法制工作分离,由于统计工作人员的“一切”受到当地政府的制约,基层统计执法难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二是统计执法的地位不象各统计专业那样明确和重要,虽然要求统计部门要全员执法,但在执行起来却有折扣,加之统计部门人员少,业务多,大家报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机制是统计执法与统计监管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当前,统计执法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首先,对统计违法责任的追究机制不健全,统计执法对政府及部门负有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不大,对违法企业往往也只是以交罚款结案;统计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有关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其次,缺乏对守法统计单位的奖励机制。“违法统计成本低,守法统计成本高”成了不说的事实,造成守法经营与违法经营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最终导致守法统计单位也蜕变为违法统计单位。执法能力不够强。执法能力是确保统计执法任务真正完成的关键所在。但是,在相当一部分地区,统计执法工作任务重、装备差、人员少,而且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计执法能力严重满足不了执法的需求。一是没有专门的执法车辆保障,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