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普法教育工作意见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XX]5号),对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市为试点城市,这既是对市工作的支持、信任,也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鞭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领会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一)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要国强家兴春常在,就多多关心下一代
贯彻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青少年中扎实有效地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是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市作为中央三部委确定的试点城市,肩负着重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实施,使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二)明确“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宗旨
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求,联系实际,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能力;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意识,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五生”作为当前普法先行的重点对象
“五生”即:在校生、落榜生(考高中和大学未被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