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察局机构改革学习材料与监察局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汇编监察局机构改革学习材料一、落实“四有”保障,有效激发派出机构活力一是办公阵地有保障。县政府将原公路局占地 4000 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无偿划拨给县纪委监察局,作为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办公阵地,并新建了一栋内部食堂,解决搬迁补偿资金、配套建设资金共 490 万元。目前,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有办公用房 24 间,配齐了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电脑、电话等设施,办公环境宽敞、干净,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办公力量有保障。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机构,在人员编制上,各设书记(局长)、副书记(副局长)、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1 名,工作人员 2—3 名,工勤人员 1 名。在人员配备上,县委明确提出“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打造成县直机关一流队伍”的目标,根据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化结构的原则,选拔任命了 7 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相对年轻的人员担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干部,并陆续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中选调补充工作人员。三是办公经费有保障。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由县财政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委局机关统一管理。四是工作地位有保障。县委县政府把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纳入全县部办委局通牌考虑,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列席县委县政府全局性会议,参加县委县政府“211 工程”项目建设、经济进展环境整治等重要工作和专项检查活动;履行对负责管辖(联系)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监督检查的职责,对负责管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可直接向县纪委报告;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上,派出机构严格把关并可就反腐倡廉问题行使一票否决权;对所管辖(联系)部门在评优表模、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方面具有建议权;按规定对负责管辖(联系)部门的干部违纪具有直接查处权,这五项权利,确保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有地位、履职有威信。二、建立四项机制,全面法律规范派出机构运行一是建立长效的学习培训机制。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挂牌成立后,对全体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封闭培训,集中培训信访办理、案件查办、党风廉政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同时,坚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