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管理- 2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文件寻教发〔 2011 〕32 号关于印发《寻甸县教育局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园):现将《寻甸县教育局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二 0 一年八月月二十三日寻甸县教育局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意见- 3 -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寄宿制学校管理,维护寄宿制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和《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寄宿制学校的主要职责(一)寄宿制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寄宿制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包括教育教学、 后勤保障、 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形成民主、平等、互助互动的家、校关系
(五)搜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学校档案
二、教学管理(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学科教学- 4 - 任务
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内容应涵盖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安全常识、民族团结、卫生防疫知识和生活常识等
(二)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生活和卫生习惯
“六要”:要定时定量用餐,要不挑食不偏食,要饭前便后洗手,要睡前洗脚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勤理发
“六不准”:不准喝生水,不准吃不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