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职称晋升专业考试试题信息技术一、命题指导思想按教育部教基[ 2000]年 35 号文件正式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 “指导纲要 ”)要求,考核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均依据武汉市教育局制定的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二、试卷结构:试卷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课程标准或大纲(“指导纲要 ”)、教材设计、教法研究、专业知识四个部分:(一)公共知识(占 30%,即 30 分)详见公共知识考试说明(二)课程标准或大纲( “指导纲要 ”)(占 20%,即 20 分)1.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学习“指导纲要 ”,特别是 “指导纲要 ”中的小学阶段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教学评价、软硬件环境要求及各教学建议。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的 “指导纲要 ”、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注意整合各科教学资源,体现对学生“能力”、“技术 ”、“情感 ”的培养,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著。(三)教材设计、教法研究(占15%,即 15 分)1.依据教科书中的主要内容,重点注意教学方法的把握上。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教材的编写原则和特点; 对教材的处理和驾驭能力及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处理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2.掌握小学各册教科书教学内容的教学要求。能根据“指导纲要 ”、教材和学生实际制定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德育目标);对不同的课型的课堂教学过程和环节, 能掌握和应用基本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手段设计教案和营造教学环境。3.正确地分析和处理教材,合理地确定每课的活动内容和活动目标,明确该内容在本学期活动内容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前后活动内容的联系。4.准确地把握小学各册教科书中每一个活动的活动目标。5.合理地设计小学各册教科书中任一课时教学内容的教学过程,恰当地选择教学方法,注意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实践能力和信息素养,体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四)专业基础知识 (占 35%,即 35 分) (1) 专业基础知识( 20 分)(2) 专业综合知识( 15 分)依据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市出版社组编《综合实践* 信息技术》教材 ,应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基本常识、软硬件常识、 Windows 基本操作、 网络基础知识及其应用、多媒体基础知识、机器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