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立足长远 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安国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发言材料 ( 2010年 12月 30日)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市认真谋划,周密安排,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为起点,以监督检查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重点,以查处突出问题为核心,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认真谋划、迅速行动,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 自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成立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主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规划、建设、发改等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会议、文件管理、沟通协调、工作督查、工作调研等工作制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8个方面34项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权责明晰的工作体系。同时要求各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调度,强力推进。2010年以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听取项目单位问题查摆、整改情况和检查组督导检查汇报,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强调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大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度。 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我市紧扣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进治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长期化迈进。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关于建立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对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跟踪督查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管措施,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机制,源头治理。我市始终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今年,我市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