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交通稽查站)丹平办公楼(三楼)装修 工程地点: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交通稽查站) 发 包 人: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承 包 人: 深圳市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6 版 修 编 说 明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深圳市装饰装修工程实际进行修编的
本合同文本推荐用于家庭、办公室等各类小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合同当事人选择采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补
未经编制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复制、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承包方(乙方)深圳市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_ 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交通稽查站)丹平办公楼(三楼)装修 1
2 工程地点: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交通稽查站)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书》 或 《工程项目一览表》 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详见预算书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和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5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1
6 工程质量: 合格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贰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 237600 元 (含税) 2 第2 条 双方工作 2
1 甲方工作 2
1 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甲方于开工前 2 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 2 套(或作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