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南京将于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提出为南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道、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划定蓝线
蓝线划定后,蓝线范围内禁止房地产等一切商业开发建设
以水兴城的南京,河道保护终于有了刚性依据
这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4〕6 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4 年 5 月 22 日(此文公开发布)南京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维护河湖和水务工程安全运行,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蓝线的划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蓝线,是指河道规划保护控制的地域界线,包括河道上口线与河道保护控制线
保护控制线之内的区域为蓝线范围
河道上口线,是指有堤段河道断面的迎水坡堤肩(墙顶)边线、无堤段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线
河道保护控制线,是指为保障河道正常发挥功能而确定的河道保护和用地控制的地域界线
第四条蓝线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服从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蓝线管理、对违反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二章蓝线划定第六条市、区水行政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规定权限,负责全市蓝线的划定工作
第七条蓝线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考虑河道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