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2014 标准 I
目的与范围 II
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 III
公司定义 2
员工定义 3
工人定义 4
供应商/分包商定义 5
下级供应商定义 6
纠正和预防行动定义 7
利益相关方定义8
儿童定义 9
青少年定义 10
童工定义 11
强迫和强制劳动 12
非法雇用定义 13
救济儿童定义 14
家庭工人定义 15
S A8000 工人代表定义 16
管理代表定义 17
工人组织定义 18
集体谈判定义 IV .社会责任要求 1
强迫和强制性劳动 3
健康与安全 4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5
惩戒性措施 7
工作时间 8
管理系统 I
目的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应该遵守的社会责任,以帮助公司: a ) 发展、维持和加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或影响的范围内,管理 有关社会责任的议题; b ) 向利益团体证明公司政策、程序和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之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受地域、产业类别和公司规模的限制
规范网要与诠释 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和本标准
当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规章和本标准所规范的议题相同时,应该采用其中最严格的条款
公司也应该尊重下列国际协议的原则: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29 和 105 条(强迫性和奴役性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87 条(组织工会的自由)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98 条规(集体谈判的权利)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00 和 111 条规(男女同工同酬;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35 条规(工人代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38 条和建议款第 146 条规(最低年龄和建议)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55 条和建议条款第 164 条(职业安全和健康)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59 条(职业训练与雇用/伤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