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客观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做出及时的处理和调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最大可能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2 范围 公司所有活动中客观发生或存在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 3 职责 3 .1 生产技术安全部负责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并报总经理确认。 3 .2 焦化厂负责重伤以下事故(含未遂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并报生产技术安全部确认。 3 .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事故调查鉴定与处理的当然责任人。 3 .4 非人生伤害事故的其他损失,损坏,按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4 程序内容 4 .1 事故报告 4 .1 .1 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公司发生事故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报告可采用书面及口头的形式,报告的途径为: 事故当事人(或监护人)——车间主任——厂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总经理) 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救护时机,也可越级报告,直至公司总经理,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 4 .1 .2 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第一个接受报告者必须书面记录报告内容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 .1 .3 轻伤事故:除按一般程序逐级上报外,焦化厂应在安全报告中予以登记,并每月底报送生产技术安全部。 4 .1 .4 重伤及死亡事故:公司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时间,地点,受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或职称,受伤程度,发生事故经过和发生事故的简要原因等)用快速方法(电话或传真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1 .5 未遂事故:除按一般程序逐级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填写安全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荐,一份报焦化厂,填写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未遂事故发生后的 4 8 小时。 4 .2 事故调查 4 .2 .1 事故调查,按第 3 条款所规定的权限组织相关的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 4 .2 .2 调查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地勘察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 1 ) 做出笔录; 2 ) 现场拍照; 3 ) 现场绘图。 4 .2 .3 事故调查基本程序: 1 ) 调查前的准备; 2 ) 事故现场处理与勘察; 3 ) 物证收集; 4 ) 事故材料收集; 5 ) 人工伤亡情况收集与事故鉴定; 6 ) 事故造成的财务损坏情况; 7 ) 证人材料收集; 8 ) 摄影和绘制事故图; 9 ) 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责任分析; 1 0 ) 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