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 013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人员理论培训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生产准备部二○○三年八月十八日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人员理论培训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理论培训期间生产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培训学习效果,保证前期各项培训学习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1、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授课老师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严禁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服从公司或授课老师的统一组织和管理,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月奖,累两次者退回人事部门处理。2、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公司内学习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根据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3、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学习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期间,严禁抽烟、打闹、大声喧哗等影响老师讲课的行为发生。对于违反者,每人次考核月奖 100 元。4、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应当专心致力于学习,不得从事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上课睡觉、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每人次扣 100 元。5、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不专心学习,参加或组织赌博、酗酒、斗殴等事件,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月奖,累两次者退回人事部门处理。6、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必须根据培训学习计划,虚心求教、刻苦学习,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尽快熟练掌握规定的学习内容,真正达到培训学习的目的。对于由授课老师或公司内部组织的分阶段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一个月月奖,未经部门同意,无故缺考者,退回人事部门处理。对于在考试中有作弊现象者,除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单独补考外,另外考核月奖一个月。发现作弊累计 3 次者,将退回人事部门处理。7、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要从严要求自己,一般情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不允许请假,如有特别情况,确需要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 1天(含 1 天)以内必须报请部门同意,1 天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请假后无故不按期返回,一天以内扣除当月月奖;超过一天按旷课对待,同时退回人事部门处理。8、 参加理论培训的生产人员在学习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听课或随意旷课的,每旷一节课,考核月奖 100 元。旷课累计超过半天者,将退回人事部门处理。9、 对于在理论培训期间由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 80 分以上,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按名次分别奖励 300 元、200 元、100 元。同时,对于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