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复习之简答题 2009-01-01 23:00:43| 分类: 雅筑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1、简述分裂国家罪的构成特征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2、简述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构成特征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暴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人、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均能实施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3、简述放火罪的概念和特征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
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 14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4、简述放火罪与用放火的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 关于放火罪与用放火的方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通说以放火行为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来决定犯罪的性质
如为其他目的而实施的放火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行为人对此也明知,应认定为放火罪;反之,如果放火行为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理
至于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则应综合考察对象的性质、特点、作案的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
5、简述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和特征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