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内容精心整理怎样界定 “净地 ”概念????近几年,随着土地出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相关调控政策的逐步出台,“毛地 ”出让已渐渐淡出,“净地 ”出让已渐成主流。然而,何为“净地 ”?“净地”出让须具备哪些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常会因对 “净地 ”概念的理解不同产生分歧。“净地 ”与“毛地 ”在正式法律文件中并无界定“净地 ”的概念是相对于“毛地 ”来说的,两者都是俗称,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并无此术语。2007 年 9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 号)规定: “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净地 ’分块供应。 ”“净地 ”的概念第一次出现。2010 年 9 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用地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 “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 ’出让, ”第一次提出“毛地 ”的概念。上述两个通知并未对“净地 ”和“毛地 ”这两个名词进行阐述,但至少说明了官方对这两种通俗说法的认可。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一些规章制度,逐步明确“净地 ”的含义。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 号)规定: “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16 号)规定: “严禁未页眉内容精心整理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土地储备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第十九条规定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净地 ”在地方性规定中的不同阐释一些地方性规章对“净地 ”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说明。辽宁省朝阳市出台的《朝阳市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所谓 ‘净地 ’,应是扣除城市规划中的市政路网、公共绿化等用地面积,且应当拆除地面上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可供开发商直接开发建设的土地。”安徽省蚌埠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