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 设 备 租 赁 合 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用于 CFG桩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租赁设备名称 :CFG23 型长螺旋打桩机 壹 台
四、设备租赁期间 : 2012年 10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1月 15日
五、设备租赁费 :大写: 小写: 六、设备租赁费结算及付款方式 :1 、设备租赁费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
2 、付款进度与方式 :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进度及其比例和业主对甲方的付款进度与比例类同 ,于甲方收入工程款后 30日内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
乙方须开具与本合同性质及乙方企业性质相吻合的合法的含税发票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1 指派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施工生产管理和协调
2 负责组织进场设备的验收
3 负责提供电源、水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电源一般提供至一级闸箱 ,其下由乙方负责接续;乙方所耗用的 水、电 费用按工业或建筑业用途的物资价格计算,由甲方支付
4 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等工作,保证现场设备具有正常的工作面
5 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和义务 : 2
1 负责提供完好的设备并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2 负责设备进出场及设备组装、拆卸,承担相应的费用
负责配备:现场管理人员 1 名,设备操作人员 1 名,其他辅佐人员 8 名以上;并在开工前, 及时向甲方提交以下①、②所述的资料:① 其单位的满足 甲方对施工设备合格出租方评价标准要 求及符合建筑施工管理需要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公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的未过期且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