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拆迁补偿合同中的涉税风险管控拆迁补偿合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方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税收征管实践中, 拆迁补偿合同主要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对其进行税收风险管控显得非常重要。 一、拆迁补偿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分析(一)营业税风险分析拆迁补偿合同中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假如相关法律手续不全,则有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假如符合一定的法律手续,则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征营业税。二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处理。具体论述如下:1、被拆迁人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营业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540 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 号令)第三条规定:“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根据该规定,被拆迁人获得拆迁补偿款是否构成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假如是,则要申报缴纳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税;假如不是,则不申报缴纳营业税。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不拆迁区分为政策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假如是政策性拆迁(政策性拆迁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使企业拆迁),则被拆迁人获得拆迁补偿款不是有偿转让土地和房屋的行为,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申报缴纳营业税;假如是商业性拆迁(商业性拆迁,即基于双方自愿的拆迁,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该对转让收入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则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277 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