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一、村民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二、积极组织和支持村民进展生产,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三、积极进展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四、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全村的社会稳定。五、宣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依法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合理开发资源,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六、教育村民努力完成党和政府布置的种植、征购、计划生育等任务,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义务。七、向上级政府和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八、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九、定期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全村各项事业的进展和有关事宜,并负责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十、每月定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村委会成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村党支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动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育,做好进展党员工作。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二、“三会一课”制度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培育、进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