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析一宗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代理进口案例字数:3238 字号:大 中 小 一、案例介绍 2024 年 7 月,国内某家企业(以下简称 A 公司)与宁波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 B 公司)签订了“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委托其向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 C 公司)代理进口一台多线切割机,用于切割硅片。随后,三家公司共同签署了金额约为 30 万美元的进口合同,交货期为 2024 年2 月。根据合同约定,A 公司向 B 公司支付了 30%合同金额作为开证保证金,B 公司于 2024 年8 月 16 日通过国内某家银行向 C 公司开出 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然而,2024 年 9 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硅片需求市场受到冲击迅速萎缩,A 公司紧急要求 C 公司推迟交货期,以观其变,C 公司口头同意推迟到 2024 年 4 月底。 但是,2024 年 2 月 10 日 C 公司擅自将合同货物装船发运,船于 2 月 14 日到达宁波港。中方开证行于 2 月 13 日收到日方议付银行寄来的议付单据,经审核与信用证相符,要求 B 公司付款赎单。B 公司只得向 A 公司发出付款通知,要求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 B 公司帐号。但 A 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 B 公司临时垫付赎单款,并代其保留货物。 此时多线切割机的市场价格较之进口合同签订之时已跌去 40%,B 公司经多方了解,最后断定 A 公司是由于市场原因对是否进口多线切割机持观望态度。假如后期硅片市场回暖,A公司有可能赎回设备;否则的话,则会放弃货物。在这种情形下,B 公司只得垫付赎单款,从开证行取得整套正本单据。 货物必须于 2 月 28 日前报关,否则将产生滞报金。由于货值大,进口报关所产生的费用较高,B 公司决定临时将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同时实行紧急措施,要求 A 公司出具一份“付款承诺书”,承诺在 2024 年 2 月 24 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赎单款,并按“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金,即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 然而时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A 公司再次违约,仍借故不支付赎单款,B 公司只得向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限期答复。A 公司在 2 月 27 日派代表与 B 公司进行紧急协商,双方签订了“委托进口代理补充协议”,约定 A 公司追加 30 万元保证金、推迟 5 个月支付赎单款,并承担因违约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逾期 B 公司将有权处置货物并没收全部保证金。此外,根据 B 公司的要求,A 公司还在补充协议中追加了一家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