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内部持股协议书(通用版)甲方: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乙方:王有峰 身份证号码: 413026197507155138 为完善经营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和优秀员工的积极性,经总部讨论决定,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陕西 分公司进行内部员工持股改革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陕西 内部员工持股改革,乙方为该分公司内部股东,但不成为分公司注册登记的股东
2、乙方出资额 伍拾壹 万元(小写 510000 元),占分公司员工总股本的百分之 20
3、分公司员工内部股权实行动态和流动原则,即分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的表现和经营业绩好坏,对优秀员工可增加持股额,对业绩和表现差的员工调减甚至取消其持股额,但必须报总部批准
分公司增加、减少或取消员工的内部股份均按原价计算
4、乙方退股条件:① 乙方股权不得私自转让,若乙方要求退股,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具意见,报总部财务总监批准后,以原始价格由总部收购
② 乙方调离所在分公司,所持有的分公司内部股份必须以原始价格由总部收购
③ 乙方离职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无法行使股权者,所持有分公司内部股份必须按原始价格由总部收购
④ 乙方申请退股、调离或离职,在办理完申请退股、调动、离职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甲方退回股本金给乙方
⑤ 乙方在创维财年(2010 年 4 月 1 日-2011 年 3 月 30 日前)因申请退股、调动或离职,所持股份均不参加分公司当年财政年度的利润分成,也不承担当年年度亏损
5、乙方入股分公司后,不得再入股所在分公司的客户或参股分公司终端自营店
6、若分公司盈利,乙方按所在分公司与总部签订的股改协议及报经总部批准的方案如下计算公式参加利润分成: 乙方利润分成额 = ×60% ×(备注:依据创销(纲)字 2024 第 002 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分公司可在总部核定的盈利分成额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