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概述1、〈〈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的分析角度,将侧重在“作曲技术理论范畴”。而在作曲技术理论的各学科中,本教程又更集中于“音乐结构技术理论”。所以该课虽然不要求全面、系统地分析作品的和声、复调或配器技术,但要求学生具备以上学识,以便将有关内容作为音乐语言要素进行综合观察,并根据其在具体作品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作出重点分析。2、曲式学虽然对历史上的音乐结构法则进行过系统化的规范,但世界上却没有—绝对统一的方法、模式。因为作曲家在创作时,对利用和发挥各音乐要素的偏好各不相同,所以也没有绝对格式化的分析方法,我们只能是根据具体作品进行针对性的分析。3、音乐分析应从宏观入手,逐步深入到细节。音乐语言要素中(在音乐构成的“各种要素”中),曲式是支撑骨骼,调性布局和和声功能布局是宏观环节,其他要素在一般情况下,多属于微观分析。宏观和微观是互为表里的综合体。分析 与综合相辅而成。第二节 本课程所包含的基本内容1、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音乐语言)音乐语言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旋律线、节奏、节拍、速度、调式、调性、和声、音区、音强(力度)、音色、演奏(唱)法、织体等。2、 音乐发展的基本手法包括重复、再现、模进、迭奏、变奏、宽放、紧收、演化、对比等一系列从简单到复杂的音乐发展手法。3、 音乐语言的陈述结构包括乐段及其扩展形式、模进结构、连句结构、自由结构等一系列音乐语言的陈述结构形式。4、 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曲式结构主要学习规范化曲式,以不同的曲式结构原则(并列原则、再现原则、循环原则、奏鸣原则、变奏原则和套曲原则)为基础,重点讲述曲式结构的类型。第二章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旋律线、节奏、节拍、速度、调式、调性、和声、音区、音强(力度 )、音色、演奏 (唱)法、织体等 )第一节关于旋律 (M)1、定义 : 旋律是指音乐的一切横向音高关系, 是由音程的大小和音程的方向两种属性构成。也就是说,它是由乐音的连续横向运动形成的轨迹。2、旋律分析的内容⑴旋律的外型a. 冠音型 (瀑布型 )旋律:在一条旋律中,最高音出现在旋律的最初位置。柴可夫斯基 农罗密欧与宋丽叶幻想厚曲%第二主题b. 疑问型旋律:与冠音型是一种相反的形式。最高音在它的末尾,造成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它的运用在整个浪漫主义时期成为一种有风格特性的音乐语言。例:舒曼:钢琴套曲《幻想曲集》( Op.32,1837 )第 3 首《为什么》主题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