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武汉最牛烂尾楼“金马大厦”,拷问湖北武汉 “司法精神”、“政府责任”和“商业道德” ——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文亮律师 “烂尾楼”——这个因着上世纪90 年代初期国家实行宏观调控而迅速蹿红的新名词,随着中国房地产的持续高温发热而渐渐淡出公众和媒体的视听甚而绝迹,已有的只是逝去的记忆或是精英媒体对新经济政策再次催生“烂尾楼”的担忧
现实中被冠以烂尾楼的实物应是寥寥无几,在互联网输入“烂尾楼”已不见了历史遗迹
新的楼盘即便是事实停工待建的,只要开发商还在,都会拼死保密护盘避免被烂掉
因此,只要是现存历史遗留烂尾楼一定会被不明底细的外人一概视为妖魔鬼怪唯恐避之不及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胜路5 0 号的“金马大厦”就是这世上最难得的让世人惊诧的最妖最牛烂尾楼
说起我与这金马大厦的渊源,还得追溯到1994 年
我作为海南华昌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接手处理对金石房地产(湖北)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马房地产(湖北)有限公司”)的2000 万元债权
当时的情形是金石公司的创始人文明因为一场车祸成了植物人
由武汉、海南、深圳三大块组成的庞大金石体系也因此分别由其小学未曾毕业刚刚20 出头的儿子文艺、四老弟文佑树、新妻吴岚接管
作为专业律师的我立即敏感的意识到了华昌公司对金石公司的债权危机:1、金石公司必定随之衰败,由庞大泡沫成分组成的金石集团终将资不抵债;2、文明一旦身故则华昌公司债权的继受责任人必将难以确定
当时的华昌也因为投资面大、资产泡沫成分极高而自身难保陷于极度困境
作为专业律师的我却清醒的看到了这其中的机遇与风险并存, 便果断的采取以承担相应债务接受等值资产债权的形式接管了华昌公司的部分债权债务
因为我当时接受的权利都是有瑕疵的,而承担的义务都是最紧迫的,几乎没人看到这其中的机遇,因此接管十分顺利
95 年我即回长专事处理接管的债权债务
为了处理债权债务的方便,我先是设立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