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ES/ZTZG-GC08-20241 目的为确保勘测外业施工现场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测量作业;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3 职责3.1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3.2 项目经理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3.3 项目部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4 工作内容 4.1 工作要求4.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4.1.2 针对项目现场测量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4.1.3 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4.1.4 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4.1.5 每月一次由测量员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4.2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4.2.1 高空作业分级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 2 米(含 2 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4.2.1.1 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 2 米―5 米。4.2.1.2 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 5 米―15 米。4.2.1.3 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 15 米―30 米。4.2.1.4 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4.2.2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4.2.2.1 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4.2.2.2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4.2.2.3 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2.2.4 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4.3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4.3.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4.3.2 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4.3.3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阻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4.4 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4.4.1 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别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