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限高架的设置标准及制作、运输、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范围内的限高防护架安设和维护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国务院令第 639 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B/T1527-2011 铁路钢桥保护涂装及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10002.2-2005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G/01-2014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GW103-2010 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14-2011 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01-2014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TG/GW121-2014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限高架用于桥下净高不足 5.0m 的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门型构架,一般为钢结构焊接而成,起防护桥梁、涵洞的作用;上有限高标志牌,标有限高米数,用于提示车辆。4、工作内容及作业标准4.1 作业条件4.1.1 天窗点外。4.1.2 对特殊情况可能影响线路及接触网设备安全限界的,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制定方案并纳入天窗内施工。4.1.3 作业时间:根据工作量确定。4.1.4 控制责任人:作业负责人。4.1.5 安全风险预警:所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严禁作业。4.2 人员要求4.2.1 岗位要求作业负责人由不低于工班长或指派胜任的桥隧工担任,作业人员经段级培训合格的桥路工或劳务工。4.2.2 人员配置作业负责人 1 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确定,设置防护人员。4.3 作业机具发电机、电焊机、铲锈刀、除锈锤、涂刷工具、水平尺、千斤顶、油漆、电镐、铁铲、钻机、注浆泵、搅拌机、捣固棒、通讯设备(对讲机)、防护备品、吊车、小型挖掘机等。4.4 配合要求施工前与电务、通信、供电等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调查确认,在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按规定由受影响的设备管理单位设专人现场配合。4.5 安全风险构成4.5.1 违章施工作业风险 4.5.1.1 机具、料具侵限或滚落,造成碰撞事故。4.5.1.2 使用吊车、挖机等大型机械时未执行“一机一防护”、“车过机停”等相关规定,机械臂运行时侵入限界导致碰撞事故或撞击桥梁导致梁体位移、受损影响列车运行。4.5.2 从业人员伤害风险 4.5.2.1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带(绳)、安全帽、防滑鞋和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4.5.2.2 作...